三国法需看书,而不应看法条。因为这部分的法规往往条文庞杂且晦涩难懂,而且考查的知识点很少直接出自法条,而更多的表现为直接考查书中的某一段内容。复习三国法时,看教材比看法条的作用更大,也较节省气力。国际公法最为简单,国际私法要注意民诉最后一块涉外部分,出题经常从那里出,而国际经济法较难。术语通则需要强记,把每一组的术语区别开,注意买卖双方义务的区别和风险转移,以及信用证的流程。
经济法细而数目多,但没什么理论问题,看法条足够,不用怎么看书。出题往往是直接引自法条原文,属于送分的题。例如2004年卷一第23题: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A.政策性停牌B.技术性停牌C.临时停市 D.休市
就明确考的是证券法第109条的原文:“因突发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征程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司法实务部分包括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其各自的职业道德规则等,考察简单且细致,应以看法条为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对律师法实施状况的检查是今年的一个重点问题,所以大家在复习中应当注意。
三、 2、卷二考查的刑法应当看书与看法条并重,04年卷二刑法与行政法相对其他科目来说考的都比较难。直接考法条原文的较少,往往都需要好好想一下才能确定正确选项,例如掉包,或者将自己借给别人的车偷开回来然后别人还给它车钱,他还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