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刑法中一罪与数罪问题,属于重点易出题之处,但也非常容易混淆,总结出来就容易分清了。如受贿又徇私枉法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从一重处,而受贿又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罪,数罪并罚。**阻碍缉私是妨害公务罪和走私罪并罚,而**阻碍缉毒或组织运输偷越国边境又**阻碍执行公务的则是从一重处。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是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需要细心予以总结的。
从2004年司法考试试题来看,试题的难度并不是很大,命题逐渐偏重于考查考生的总结能力。如卷二如第10题,涉及4个完全不同的罪名,彼此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考查考生对这个四个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认定的把握。就盗窃罪的考查来看,命题侧重于对盗窃罪和其他犯罪(如侵占罪、诈骗罪、抢劫罪)的区别,这也需要考生能够准确把握它们之间在构成特征上的不同。但其共同特征都是将不同的刑法分则条文归纳在一起。这就提醒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善于总结
八、有些只看条文的字面意思就可以,而有些还要理解条文背后的理论问题。
司法考试试题总的特点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