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及任免行政人员,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方案,都必须由总理签署。
(3)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由总理领导,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4)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委员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国务会议上讨论,由总理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国务院的决定,不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定。
32.问:国务院的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国务院的机构设置包括:
(1)各部、各委员会。(2)直属机构。(3)办事机构。
(4)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国务院的审计机关称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3.问:国务院的职能有哪些?
答:国务院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职能。政治职能是行政组织的基础职能,它包括民主和专政两方面。
(2)经济职能。我国行政组织的经济职能是通过行政组织中管理经济的有关部门实现的,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和经济监督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
(3)文化职能。(4)社会职能。
34.问:国务院有哪些职权?
答: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务院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发布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措施的决定权。(3)提出议案权。
(4)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管理权。
(5)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权,对外事务的管理权。
(6)行政人员的任免、奖惩权。(7)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能。
35.问: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情况如何?
答:(1)省、自治区、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州长、副州长,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3)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36.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哪些职权?
答:(1)执行本级权力机关的决议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管理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行政工作。
(3)依法保护和保障公民各方面的权利。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并监督其下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免、考核、奖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7.问:行政机关产生官僚作风的原因有哪些?
答:(1)思想认识上的原因。由于受封建意识的影响,某些在领导部门工作,以及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人自视特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养尊处优。
(2)行政编制过大,文件过多,也是导致官僚作风的重要原因。
38.问:怎样理解行政组织活动中的依法行政原则?
答:(1)《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管理的大趋势,其核心是法制化管理。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有法可依是依法行政的前提,依法行政的落实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奋斗目标。
(4)依法行政是国家对社会实行的管理,现代社会离不开法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社会需要以法来确定和保障一定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只有实现依法行政,国家行政管理才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才能保证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