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5年3月7日《新民晚报》报道,国际游戏开发教育联合会主席纳兰?布什内尔认为“游戏首先是样好东西,它会与人为善的”。这位号称“视频游戏之父”的人对游戏作出的如此结论与网瘾重灾带给社会的难题“大异其趣”。他说:“当初我做第一个游戏时,并不怎么想着当生意来经营,想得更多的是让我们自己快乐”,“好的东西,在好的时间,就会有好的作用”。而当记者结合网瘾问题问及游戏时间时,这位“老玩童”却灵光一现道“不如发明一种游戏,超过2个小时就会键盘失灵,必须改用脚来调控,这样打游戏的人也就能全身运动了”。他觉得每天游戏的时间最好限制在2个小时之内。
5.调查表明,网络成瘾者上网主要从事以下活动:玩网络游戏:玩游戏成为青少年上网首选目的,比例高达40%。网络交友:用OICQ或聊天室进行人际交流,包括网恋。网络**:沉湎于网络**,包括**文字、图片、电影等。搜集信息:不能自制地在网上搜索、下载无意义的资料、数据。“开发”新技术:迷恋黑客等技术,热衷自建、发布个人网页、网站。其他行为:如不可抑制地参与网上讨论、购物、拍卖等。
6.2004年8月8日,在由网络文明工程组委会主办的“网络游戏与网络产业研讨会”上,《光明日报》副总编何东平举了一个例子:一个12岁的北京男孩,酷爱电脑游戏,觉得技术不过关,玩得不过瘾,报名参加了一个课余计算机学校。由于有兴趣推动,半年拿到了一个全国计算机考试证书。事实上,很多青少年正是由于喜欢电脑游戏,而慢慢地过渡到“计算机应用与实践”阶段。另据报载,南京一个曾获过全国奥林匹克英语金牌的中学生,读高一时,对英语没有多少兴趣,后来他玩OFU的游戏软件,游戏中都是英文,他就查阅字典,游戏之后这些生词就忘不掉了,使学习和玩游戏结合起来,激发了他学英语的兴趣。
7.据信息产业部最新发布的统计数字,2003年中国网络游戏用户为1380万,其中玩网络游戏的85%以上是青少年。另据记者从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得到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