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及结构

《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分为一般类、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四类。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量为140道,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教育机构招考职员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医疗机构招考医疗人员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医疗类);医疗机构招考护理人员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护理类);其他招考职员、个别岗位招考雇员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

   (一)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一般类)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大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七方面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

   (二)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教育类)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三大部分(教育类专业知识占50%,大纲参见附件一),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七方面内容,行政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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