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公考各科专业考试大纲

根据《上海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据行业特点和职位专业要求设置的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五大类。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

专业科目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50分。全部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在答卡上作答。

为了便于考生参加上海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上海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经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同意公布。

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相应的考试大纲进行考前准备。

《政法》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法理学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涵义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1

四.法律的历史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

第二部分 宪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特征和分类,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原则,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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