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专业民法复习资料:民法总论

动领域内依法获得的最大限度的自由,而法律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称“公序良俗”)的规定,则是对这一自由的法律限制。  

意思自治排除了他人对当事人自由意志的不法干预,也排除了不当行使的国家权力对民事权利的侵犯,集中反映了民法之私法的性质。  

20实际基于社会本位,受到限制:强制缔约;产业垄断;标的违法、违背公序良俗;法律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甚至公证。遗嘱自由:特留分制度,被继承人以外的人可分部分财产。

三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必须“善意”地实施民事行为,在民事活动中应尊重他人利益,不得进行欺诈、胁迫,不得恶意地损害他人利益或者放任他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害,以诚实的态度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功能:知道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解释合同;解释和补充法律规定。

四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指当事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必须尊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不得破坏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不得损害他人依法享有的正当利益,否则,当事人的权利将依法被限制、剥夺或承担民事责任。  

后果:权利人的目的不能实现;构成侵权承担责任。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

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民法上的表现。

一、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也称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民事主体或当事人)。

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一)民事权利  

1.意思说,认为权利为个人意思所支配的范围。2.利益说,认为权利为法律所保护的利益。3.法力说,认为权利为法律上的一种力量。  

权利的属性: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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