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范围:
党的机关、一些群众组织
4.不属于实施范围的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学会、协会、其他培训机构
5.国家公务员义务共八项: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国家公务员权利共八项: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6)----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
1.录用的前提条件:
a.职位出现空缺
b.根据空缺职位确定资格条件
2.录用的职务范围:
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全是非领导职务)
注:从政府机关以外选拔人员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不属录用的范围。
3.录用的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因事择人
4.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七个步骤
发布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
录用体检
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 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 府人事部门审批
试用
培训
27)----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1.原则:
客观公正的原则
民主公开的原则
注重实绩的原则
依法考核的原则
2.内容:
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