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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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人民警察。
督察警察是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
督的警察。
边防警察是负责维护我国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人民警
察。
消防警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人民警察。
公安机关的权利,是指公安机关为履行职责,依法采取的权威性措施和手段。
公安机关的权利的特点:1、法定性。2、强制性。3、特许性。4、单向性。
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
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采取的一种权利行为。
治安行政处罚权,是公安机关对不履行治安法规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危及社会
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行政
处罚。
治安监督检查权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
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权力之一。
行政治安强制权,是指公安机关在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
罚时,为达到使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不
服从治安行政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强制手段。
刑事强制权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行使的强制权利。
紧急状态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