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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招聘程序和要求,制定本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按贵州省人事厅《关于下达省直机关事业单位2008年新增人员计划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局人才需求计划,2008年共公开招聘179人(具体职位及专业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对于地质类紧缺专业,且具有中级任职资格的人才,其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30日7月1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交流中心
应聘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其它资格有效证件及复印件1份(2008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贵州省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3张。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对于未达到3:1比例的,经省人事厅同意后,对该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4、报考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职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四、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1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08年7月24日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7月21日—7月23日、地点:贵州省人才市场(毓秀路18号),考生凭报名发票领取准考证。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人才市场联系人:徐军
联系电话:0851-6860828
省地矿局联系人:吴玲琍
联系电话:0851-6833747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成绩以上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招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本考场平均成绩以上者不能列为聘用对象。
上述人员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届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评价做到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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