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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缺编问题,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00名,其中:教育系统120名、林业系统8名、农业系统5名、建设系统3名、卫生系统60名、计生系统3名、农业办公室1名。各职位具体要求见附件:《独山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含本县生源在外地就读人员)中等(中师)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外县考生到我县入户的,时间须在2008年1月1日前入户),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相关专业。
2、外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护理专业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建设系统可放宽到往届毕业生,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相关专业。
3、至2008年12月30日前到我县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志愿者及我县选聘到村工作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全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各类事业、企业单位的职工。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相关专业知识和其他要求;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004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其他县(市)和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
员;
(6)在职职工报考没有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
(7)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08年7月1日—7月13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报名地点:原县政府一楼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递减招聘职位的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个别专业性强,岗位特殊,且该专业生源紧缺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比例,但最低不少于2:1比例。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四)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须持户口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通过资格考试还未办证的要有相关证明,并在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证书)和复印件(16开)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像片3张。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
四、加分条件
按笔试成绩折算后进行加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8分。
(一)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在我县机关及乡镇服务,到2007年12月30日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加5分;
(二)本县2006年度选聘到村工作,并经引导办组织的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加5分;
(三)本科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加2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加3分;大专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加2分;
(四)在本县代课教师岗位上任教每一年加0.5分(周年)。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必须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二)我县2006年度选聘到村工作,并经引导办组织的年终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单位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选聘时间及年度考核结果;
(三)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贵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时间学校、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和年度考核结果;
(四)符合加分条件的(三)、(四)条规定的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笔试和面试(试教)。
(一)教育系统职位:
1、农村村级小学特殊专业(音、体、美)教师、特殊学校教师、初高中教师及职校专业课教师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教占总成绩的60%;
2、农村村级小学普通教师只进行笔试考试。
(二)建设系统职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和上机操作各占总成绩的30%。
(三)其他系统职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六、笔试内容及时间
(一)教育系统招聘职位
1、初、高中教师笔试内容:初、高中课程所规定的专业内容(总分为10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100分,不指定教材),其中:专业内容占笔试成绩的6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
2、农村村级小学教师、特殊学校教师职位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各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二)卫生、计生系统职位笔试内容:《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助理医师应试指导》(总分为10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三)农业、林业系统职位
1、农业系统职位笔试内容:《农业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各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2、林业系统职位笔试内容:《林业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各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四)其他系统职位(含职校专业课教师职位)笔试内容: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各为100分,不指定教材)。
(五)笔试时间:2008年7月19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面试(试教)
教育系统农村村级小学教师特殊专业(音、体、美)、特殊学校教师、初高中教师及职校专业课教师职位进行试教,其他系统职位进行面试。
(一)面试考本人的综合素质,不指定内容。
(二)试教指定教材和内容,笔试结束后通知。
(三)面试(试教)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的1:2确定。
(四)面试(试教)时间:2008年7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费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其他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者;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六)未能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由县招考办公室从该职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十、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县招考办审核,由县招考办向招聘领导小组汇报,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有工作经历人员的工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按考入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性质重新确定身份。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任培训。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其他情形的。
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考办咨询电话:0854-3221160
监督电话:0854-322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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