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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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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年龄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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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 |
10 |
机械设计及相关专业 |
28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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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1 |
企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
28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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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 |
3 |
不限 |
28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公开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接收报名。(2008年8月4日截止)
2、报名地点:湖南省地勘局探矿机械研制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5号)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2007、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交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3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省地勘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6、报名原则上为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先通过传真报名(本人须保证传真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取消考试资格)。
7、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一定比例方可开考。岗位需求与应考人数之比一般为专业技术岗位1︰3、管理岗位1︰5。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由地勘局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笔试考试成绩将在地勘局网站上公布。每个岗位原则上按1︰3由高分到低分产生参加面试考试的人员。应聘人员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笔试。
2、面试由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员,采取面试与答辩同时进行的方式,对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考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的比例形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1、每个岗位按1︰1由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产生参加体检的人选,由本中心指定体检医院,具体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则由报考该职位的其他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四)全面考察
1、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及时间:核实学历、学位,了解其思想政治、德才表现、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对考察对象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时,其岗位视情况采取递补或空缺的形式。
(五)公示、审批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人事编制”网站和地勘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者上报省地勘局和省人事厅审批。
2、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结果经省人事厅审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和权限进行聘用合同鉴证。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在聘用期内按照国家、省政府和省地勘局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各种补贴;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联系电话:0731-4022255-8010
联系人:姚志奇、方丽华
传真号码:0731-4060305
二○○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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